ServiceNow是ITSM软件领域的破坏性创新者,亚马逊AWS是IT基础设施领域的破坏性创新者,他们都演绎了“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,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”的屌丝逆袭神话,而传统主流厂商却只能束手束脚,眼看着这些破坏性创新者后来居上绝尘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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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ruptive Innovation,是克里斯滕森给出的一个特有名词,专门用来指称众多创新里的非常有限的一类形式。良好的管理可以应付大多数创新,但在面对这类破坏性创新时,良好的管理往往很难发挥作用甚至会起到反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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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rviceNow为什么能够如此成功? 创始人Luddy是Perigrine原来的CTO,团队也基本来自Perigrine和Remedy,还是做ITSM软件,为什么在ServiceNow就能把原来自己做的已经是市场主流的产品打败呢?是因为他们比留在BMC和HP的人技术能力强很多吗?还是发明了什么BMC和HP不掌握的新型黑科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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